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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处置废矿物油、废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等,怎样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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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废矿物油?

    废矿物油,是指因受杂质污染,氧化和热的作用,改变了原有的理化性能而不能继续使用时被更换下来的油,比如机修、化工、石油产品制造等行业以及汽车4S店产生的废矿物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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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矿物油的危害有哪些?

    废矿物油含有多种有毒性物质。随意倾倒和非法转移、倒卖废油,不但影响人体健康,还会对水体和土壤造成严重污染,危害动植物的生长和人类生存环境。如果把废矿物油倒入土壤,可导致植物死亡,被污染土壤内微生物灭绝。如果废矿物油进入饮用水源,1吨废矿物油可污染100万吨饮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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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废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

    废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是指曾经盛装过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容器,比如机修、化工、印染、家具制造等行业产生的废油漆桶、废染料桶、废油墨桶及废有机溶剂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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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有哪些危害?

    对废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非法违规清洗、贮存、处置不当等,极易引发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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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处置废矿物油、废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等危险废物,会有怎样的相关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

    (一)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罚款1-10万元;

    (二)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罚款1-10万元;

    (五)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罚款2-20万元;

    (六)不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罚款2-20万元;

    (七)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罚款1-10万元;

    (十)未经消除污染的处理将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的,罚款1-10万元;

    (十一)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的,罚款1-10万元;

    (十二)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危险废物的,罚款1-10万元;

    (十三)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罚款1-1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二)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