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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种医疗废物标识图,你未必都认得!
  • 医疗废物.jpg

    关于菱形标识. 

    来自环保行业标准HJ 421-2008《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该文件的上一个版本为HJ421-2003),这个标准规定了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利器盒和周转箱(桶)的技术要求以及相应的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并规定了医疗废物警示标志。【注:此标准并没有对医疗废物暂存处标识进行规定】

     该文件对于菱形标志的规范如下: 第七条 标志和警告语 7.1 警示标志的形式为直角菱形,警告语应与警示标志组合使用,样式如图1 所示。


    医疗废物图.jpg

     7.2 警示标志的颜色和规格应符合表4 的规定。


    标志颜色

    菱形边框黑色

    背景色i淡黄(GB/T3181中的Y06)

    中英文文字黑色
    标志规格
    包装袋感染性标志高度最小5.0cm

    中文文字高度最小1.0cm

    英文文字高度最小0.6cm

    警示标志 最小12.0cmX12.0cm
    利器盒感染性标志高度最小2.5cm

    中文文字高度最小0.5cm

    英文文字高度最小0.3cm

    警示标志 最小6.0cmX6.0cm
    周转箱(桶)感染性标志高度最小10.0cm

    中文文字高度最小2.5cm

    英文文字高度最小1.65cm

    警示标志 最小20.0cmX20.0cm


    7.3 带有警告语的警示标志的底色为包装袋和容器的背景色,边框和警告语的颜色均为黑色,长宽比为2:1,其中宽度与警示标志的高度相同。

     7.4 警示标志和警告语的印刷质量要求油墨均匀;图案、文字清晰、完整;套印准确,套印误差应不大于1mm。

     关于三角形标识

     关于医疗废物暂存处的标识其实在2003年有个文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 》( 环发[2003]206号)专门进行了规范,并早于《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发布且现行有效。 该文件的适用范围中明确解释该规范适用于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医学科研、医学、教学、尸体检查和其他相关活动中的医疗废物产生者和集中处置者(包括运送者)。并明确提到“有关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和包装规范,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另行发布。”意味着下面这个三角形的标识并不适用于专用包装物、容器等。且能肯定两者之间标识具有差异。

     该文件附录部分对标识进行规范性表述:

    附录A

     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场所应设置医疗废物警示性标牌,样式如下:

    医疗废物三角图.jpg

    要      求
    1、材料: 坚固、耐用、抗风化、淋蚀
    2、颜色:背景色--黄色
    文字和字母黑色
    3、尺寸:
    警示牌等边三角型 边长≥400mm
    主标识高≥150mm
    中文文字高≥40mm
    英文文字高≥40mm


    关于橙色菱形标识

    而对于医疗废物转运车要按照GB19217-2003《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暂行)》进行要求,需要强调的是这个标准所说的“车”,是指对已经定型的保温车、冷藏车进行适当改造,专门用于转运医疗废物的货车。而不是部分医院所使用的带轮子的大型医疗废物周转箱!!

    《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 暂行》附录部分对该标识进行规范说明。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医疗废物转运车标志

    医疗废物转运车标志如下图所示,标志图形和文字颜色为黑色,底色为醒目的橘红色。 

    医疗废物111.jpg

    该文件所指的医疗废物转运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