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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些固废无证一律禁止回收!处置不当可能摊上大事!
  • 2019年1月18日15时许,太原市小店区经营废品回收站的曹国某驾驶一辆非法运输废电瓶的跃进轻型卡车,在二广高速大盂段被山西高速交警五支队四大队民警当场查获,车上载有废电瓶300余个。


    经过线索摸排,2019年1月19日,民警在朔城区西环路下团堡村西生态路北侧废旧电瓶拆解厂,当场抓获查金法等11名犯罪嫌疑人,查获经拆解、冶炼废旧电瓶而来的成品铅锭8块(经称重共计15.86吨)及大量未处置的废旧电瓶约57.86吨。


    经侦查发现,2018年11月份,犯罪嫌疑人王建某租用朔城区下团堡村西,违法占地建起的仓库作为废旧电瓶拆解场地,用于回收、拆解废旧电瓶。


    据了解,从2018年12月份开始,王建某雇佣安徽、河南、内蒙古、东北籍十多名工人从事处置废旧电瓶、冶炼铅锭用于销售的犯罪活动。其在无任何资质的情况下,指使上述嫌疑人非法处置废旧电瓶约600吨。


    此案发生后,朔城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干警立即赶往现场提前介入。经查看,发现该工厂现场堆存大量已拆解和未拆解废旧电瓶,满地粉末,污水横流、散发出刺鼻的味道,院内还大量堆放废铅蓄电池、铅灰、铅渣等危险废物、有毒物质,工厂周边植被枯黄,严重污染环境。


    根据生态环境损害确认条件,污染现场存在土壤生态环境损害。本案环境损害费用本次评估结果为4.6~22.6万元。故本案犯罪嫌疑人王建某等16人的行为已触犯刑法规定,朔城区人民检察院已经分别于2019年2月28日及2019年3月26日将上述人员全部批准逮捕。

    下面这些固废,废品收购站点及再生资源回收公司一律不能回收,为什么呢?因为他们属于危险废物:


      1、家庭废弃的杀虫剂喷雾罐、药瓶和药品、废弃的含油抹布

        2、线路板边角料、废旧电池、废柴油/汽油桶

      3、放射性物质器械及被放射性物质污染的器械


      4、医疗废物:注射器、药瓶、药品以及被污染的塑料包装。

      5、废弃危化品容器:天那水容器、油漆桶(水性漆除外)、机油桶、农药及其他不明化学物质的化学制品容器和包装袋、化工行业用过的200L铁桶。

      如除这5大类外的要开展分拣、加工,然后打包和销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办理环评审批手续。“面对托运过来的危险废物,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应及时分辨并拒收,交由专业机构处理。同时还要环保验收!

      责任:没有资质回收、处置危废不止罚款。非法处置危废3吨以上的要判刑。参看案例:

      注:案例一、无证收购、转卖废旧铅酸蓄电池600余吨

      被告人余某原本只是从事塑料废品回收的,偶尔也回收几个电瓶,但很快就会被别人买走。后来2014年石油掉价,塑料回收不赚钱了,他看到别人做回收废旧电瓶赚钱,就也跟着老乡一起做。

      经审理查明,2015年5月左右至9月期间,余某在未取得回收废旧铅酸蓄电池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回收废旧铅酸蓄电池,并在明知山东省刘某所经营的炼铅厂违反国家规定,没有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仍为其提供废旧铅酸蓄电池约560吨。2015年9月,公安机关从被告人余某经营的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点查扣废铅酸蓄电池60余吨,经环境保护局认定,废铅酸蓄电池及经拆散、破碎、砸碎后分类收集的铅酸电池等部件,均系危险废物。

      法院认为,被告人余某无经营许可证,非法收购危险废物,且明知他人无经营许可证,向他人提供危险废物三吨以上,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对其非法收购废铅酸蓄电池的所得款项予以追缴,上缴国库。(部分来源:南方都市报)

      案例二、医疗废弃物竟然乱处理?判重罪!

      这家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注册资本2400万元,经营范围为医疗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置)、其他危险废物经营;热力生产与供应。

      该公司有两个项目:一个是医疗废物处置项目,于2005年2月经浙江省环保局审批,并在2006年12月通过台州市环保局验收;另一个是高温蒸汽日处理10吨医疗废物技改项目,于2013年2月经市环保局审批,并于2014年12月通过市环保局验收。

      公司业务涵盖的范围包括椒江、黄岩、路桥、温岭、玉环等5个县(市、区)的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公司对医疗垃圾的处置方式有两种,分别为焚烧处理及高温蒸煮处置。焚烧处理的流程为:医疗垃圾—焚烧—炉渣;高温蒸煮处置的流程为:医疗垃圾—灭菌—破碎—残渣。根据要求,医疗垃圾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残渣等要经过规范处理。

      2017年3月17日,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到该公司检查时,发现其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存在不规范的现象,公司存在直接将未经高温蒸煮的医疗废物进行塑料粒子生产的行为。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某,张某是陈某的外甥女婿,也是公司的总经理助理。张某说,公司医疗废物生产塑料粒子项目(包括粉碎工序、清洗工序、造粒工序)是在2016年5月份建成的,加工原料为从医院收集来的未被污染的塑料输液瓶(袋),经粉碎、清洗后再造粒;公司医疗废物接收人员根据医院不同的包装,来区分原料有无被污染。公司生产出的塑料粒子均用作注塑、吹膜印刷工序的原料,加工成医疗废物包装袋及利器盒,免费提供给各医疗机构使用。不过,该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

      医疗废物粉碎料卖了690万元


      塑料粒子的去处,真如张某所说吗?答案是否定的。

      经查,2012年年底至2013年年底,曾某伙同陈某甲向陈某承包了其公司的医疗废物塑料粉碎业务,未按相关规定将医院收集的医疗废物进行处置,擅自对医疗废物进行分拣并粉碎,将塑料粉碎料销售给他人获利,销售金额共计171万余元。

      2013年至去年3月,陈某乙在陈某等人的安排下,专门负责该公司粉碎车间工作。而张某等人则在公司上班期间,负责与台州市各医院签订医疗废物处置的合同,明知各医院的塑料输液瓶、输液袋系医疗废物以及该公司违法处置医疗废物的情况下,仍然积极帮助并将医疗废物等运回到公司交由陈某乙负责的粉碎车间处理。陈某乙伙同他人未按相关规定将医院收集的医疗废物进行处置,擅自对医疗废物进行分拣并在该公司粉碎车间将混有针头、棉签棒、血液等的医用输液瓶、输液袋及输液管等医疗废物进行粉碎、脱水、装袋,且将该过程产生的废水排放至外环境。该车间平均每天粉碎医疗废物达1吨左右。

      其中,2013年年底至2016年12月,陈某乙还负责将该车间生产的大部分医疗废物粉碎料销售给多人,合计1000余吨,价值690余万元,另将部分塑料粉碎料用于生产医用利器盒、塑料袋等物品。

      陈某乙说,他一开始是在公司烧锅炉的,后来陈某把他调到粉碎车间负责粉碎。在粉碎、清洗过程中,有未经处理的废水流到旁边的山里。2014年、2015年时,输液袋的粉碎料卖到了七八千元一吨,输液袋的头大概是八九千元一吨,输液管比较便宜,4000多元一吨;2015年下半年,塑料价格开始下跌,到2016年,由输液袋制成的粉碎料只能卖5000元一吨。

      医疗废物未分类,未处理

      根据规定,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不论是否剪除针头,是否被病人体液、血液、排泄物污染,均属于医疗废物,均应作为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

      收集和处置时,医疗废物和非医疗废物要分开。

      公司车间管理李某说,2016年五六月份之前,运到车间的医疗物品都是混在一起的,后来有了编织袋,输液瓶(袋)基本都是装在编织袋里,小医院运回来的还是混同在其他医疗废物里面。到了车间以后,也没有按照规定对输液瓶(袋)进行高温蒸汽处理,而是直接拿到陈某乙的车间进行粉碎、清洗,装袋并卖到外面去。

    张某说,按照规定,医疗机构需要将医疗废物分类放置,但是实际操作中,大部分医疗机构特别是乡镇及以下级别的诊所,是直接混合在一起的。医疗机构不分类,公司还是照样回收来处置。

      张某还说,医疗废物从医疗机构拉到公司后是要放在锅炉里面焚烧的,实际上却未经高温蒸煮或者锅炉焚烧。按照规范操作,应该将运输医疗废物周转箱与运输装有塑料输液袋的编织袋分开,但是实际上并没有分开。

      玻璃碎片倒在地里

      对于该公司来说,医疗用品中的玻璃瓶处置起来有点棘手。

      李某说,大的玻璃瓶放到粉碎机里会卡住机子,焚烧的话熔化后会把炉子粘住,送往垃圾焚烧厂,对方也不接收。2014年年初,公司所有的玻璃处置承包给了一个外地人,两三个月之后对方没有做了。

      为了解决玻璃瓶问题,陈某让员工直接从车间三楼往外面的空地上扔下去,再把玻璃瓶碎片铲到炉渣上,接着把玻璃瓶碎和炉渣一起拉到厂区外面的空地上。具体的处置工作,由李某某负责。

      经查,2015年下半年,陈某指使李某某将从各医院收集来的医用玻璃输液瓶、针头等未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擅自将混有棉签棒、针头等物的玻璃输液瓶等医疗废物倾倒在厂房附近的地里。经称量,玻璃瓶等混合物共计3403吨。


      另据查明,除了污染环境,该公司还有非法采矿和虚开发票的犯罪事实。

    2013年至去年,该公司以及陈某在未办理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人开采位于公司内的下齐山用于填海造码头。经浙江省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院鉴定,该公司的采挖点开采资源储量为34139吨。经温岭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采挖矿产价值人民币512085元。

      2015年年底,该公司以及陈某为增加公司的成本,指使张某以黄某(陈某外甥女)的名义伪造产品购销合同,从而在椒江国税局虚开了价值60余万元的发票。

    陈某称,公司的一些支出没有开来发票。而每年相关部门会核算公司的成本,该成本跟医院支付给其公司的处置费标准挂钩。如果支出的成本没有核算进去,核算出来的公司成本就会变低,相对的向医院收取的处置费可能就会降低。

      环保处置企业违法犯罪,严惩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公司、陈某违反国家规定,伙同他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100吨以上,后果特别严重,又在无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采矿,又伪造产品购销合同虚增数量虚开发票,其行为均已构成污染环境、非法采矿、虚开发票罪;曾某违反国家规定,伙同他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其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

      该公司被数罪并罚,合并执行罚金124万元;陈某也被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6年3个月,并处罚金62万元;曾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4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该公司污染环境非法所得690万元、非法采矿非法所得512085元;曾某非法所得171万元,均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同时,法院还对陈某和曾某发出了禁业令:自陈某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假释之日起4年内,禁止其在环境保护企业或相关机构从业;自曾某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假释之日起3年内,禁止其在环境保护企业或相关机构从业。

      另据了解,之前,陈某乙因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万元;陈某甲、张某、李某某等人被另案处理。

      废品回收站点在选址、回收类型,以及是否对废品从事再生资源拆解和加工利用等很多方面,都有着严格的规定和标准。再生资源回收需要注意两个方面。一是废弃危化品容器、医疗废物、线路板边角料、废旧电池、放射性物质等类型的危险废物一律禁止回收。二是如果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在回收经营基础上再开展分拣、加工然后打包和销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注意!这些危险废物一律禁止回收!否则可能摊上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