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销售经理:金甫
    销售热线:18371878780
    销售经理:刘勋
    销售热线:18371877169
    商务QQ:点击这里给我发送消息
    地 址:湖北省随州市南郊平原岗程力汽车工业园

  • 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的管理规定
  • 目前,我国针对废有机溶剂处置方式主要包括资源化利用、焚烧处理和安全填埋等,以减少其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废有机溶剂回收大多采用蒸馏、活性炭吸附、溶剂萃取、超滤、废碱液中有机溶剂再生等方法,对其进行分离,提纯,实现资源的再生利用。废有机溶剂的蒸馏再生工艺大致可分为简单蒸馏法、精馏法和其他方法。简单蒸馏即常压蒸馏,间歇式,将废有机溶剂分批加入蒸馏釜中,在外压恒定下加热至沸腾,生成的有机溶剂蒸汽引入到冷凝器中冷凝成产品,分批进入再生有机溶剂储槽。对于组分之间的相对挥发度接近于1或形成共沸物的系统,只能选用萃取精馏、共沸精馏等特殊精馏方式来处理。对于沸点较高的有机溶剂一般会采取减压精馏的方式来降低温度。除了常压蒸馏、萃取精馏和减压蒸馏之外,薄膜蒸发也是一种回收溶剂的分离方式,适用于热敏性溶剂的分离。废有机溶剂蒸馏再生处理系统由多套预处理设备及蒸馏、精馏装置组成,可再生处理丙酮、异丙酮、甲苯、甲醇等多种废有机溶剂。其生产工艺流程图见图1。


    【管理规定】

    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和《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等相关法规,废有机溶剂必须委托有相应经营类别和经营规模的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回收、利用、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