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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倾倒危废禁而不绝?已完成2.1万家企业风险排查,提醒企业做好危废规范化管理
  • 近年来,多部门一直在加强对非法倾倒危险废物违法问题的打击力度,但该问题仍时有发生。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司长邱启文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生态环境部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坚决大力打击非法倾倒处置等违法犯罪行为。


    近年来主要开展的工作包括:完善法律制度,强化环境监管;开展环境整治,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开展专项执法,遏制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推动能力提升,缓解危险废物处置压力等。


    2019年,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共完成2.1万家企业和400多个化工园区危险废物风险排查。聚焦长江经济带开展“清废行动”,对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问题进行全面摸排核实。联合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违法犯罪行为,实施精准打击。


    企业非法填埋危废,罚9万赔偿16.9万因非法填埋危险废物,赔偿义务人宜兴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在被处以行政处罚的同时,被依法追究其违法行为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这也是江苏省宜兴市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  2019年8月,经举报查明,宜兴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于2019年初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将生产2—乙基蒽醌过程中产生的精馏残渣,填埋在位于公司西北角的车槽内,并用混凝土浇平。宜兴生态环境局立即立案调查,并采取相应应急措施,将填埋物从车槽内挖出,经称重为2150千克。经江苏中宜金大分析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填埋物质进行危险特性鉴别,属于危险废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宜兴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立即进行整改,并处以9万元的罚款。同时本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以报价比选的方式委托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进行。最终,赔偿义务人签署了16.9万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


    现场检查内容及规范要点


    01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

    检查内容:1.仓库“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腐”等措施是否完善;是否建设防泄漏收集装置。2.危险废物仓库是否设置围堰,防止仓库内的液体流到仓库外,同时防止雨水倒灌进仓库。3.仓库内是否设置了气体导出口、气体净化装置、安全照明设施、观察窗口等。


    规范要点:1.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建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以外。2.贮存场所地面须硬化处理,并涂至少2mm密度高的环氧树脂,以防止渗漏和腐蚀。3.必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收集沟及收集井,以收集渗滤液,防止外溢流失现象)、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设施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4.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5.应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五分之一。6.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02

    危险废物贮存容器

    检查内容:1.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是否完好无损。2.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是否全部粘贴了危险废物标签。


    规范要点:1.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2.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材质和衬里要与危险废物相容(不相互反应)。3.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100mm以上的空间。4.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附录A所示的标签。03

    危险废物堆放

    检查内容:1.是否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收集、贮存。2.堆放高度、墙距等是否符合规范。

    规范要点:1.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厘米/秒),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2.企业必须按照危废特性分类进行收集和贮存,不相容的危险废物不能堆放在一起。3.衬里放在一个基础或底座上;衬里要能够覆盖危险废物或其溶出物可能涉及到的范围;衬里材料与堆放危险废物相容;在衬里上设计、建造浸出液收集清除系统。4.危险废物堆要防风、防雨、防晒。5.盛装在容器内的同类危险废物可以堆叠存放;每个堆间应留有搬运通道。

    04

    贮存管理

    检查内容:1.是否有危险废物台账,并结合危险废物台账查看企业危险废物产生种类、数量、处置方式是否与环评一致。2.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危险废物转移计划是否经审批、企业是否如实填写转移联单中产生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3.是否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制度,是否负责人明确、责任清晰,负责人是否熟悉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法规、制度、标准、规范。4.危险废物是否及时转运。5.危险废物仓库上锁情况。

    规范要点:1.危险废物产生者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经营者均须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回取后应继续保留三年。2.危险废物贮存间需按照“双人双锁”制度管理。(两把钥匙分别由两个危险废物负责人管理,不得一人管理)3.贮存危险废物不得超过一年,超过一年报环保部门审批。05

    贮存设施安全防护

    检查内容:1.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是否设置了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和危险废物标签,标志是否正确、清晰、完好。2.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是否配备了应急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等。

    规范要点:1.贮存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须同时设置危险废物警告标志和危险废物标签并张贴在危险废物仓库门上或门两侧。2.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周围应设置围墙或其它防护栅栏。3.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有应急防护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