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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新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相关法规制度解读
  • 各位与会嘉宾大家下午好,很荣幸能够受邀来到美丽的东营,跟各位与会嘉宾、行业里面专家同仁一起交流,我关于最新的危险货物道路相关的法规制度和大家进行一个报告。

          主要报告我是分了三个方面:

          一、行业基本情况

          二、近期主要工作

          三、未来政策趋势

          一、行业基本情况

          我们运输是为上游石油化工产业进行服务的,起到运输服务保障的作用。刚才刘教授也将我们石化产业行业进行了进一步的分析,我们去年也是通过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调研,也对上游的石油化工行业进行了一些调研和分析。因为石油化工行业增长得特别快,生产的东西要运出去,就需要我们运输来提供保障。

          经过我们去年的一些调研,总结了目前化工行业的一些特点,可能不是很准确。化工行业呈现的是运输需求大、产能分布广、产量增长快的特点,而且“两头在外” 的情况普遍存在,很多时候需要异地运输。异地运输在我们国内现在情况大家都是很清楚的,主要是通过道路来进行运输,因为铁路安全技术要求高,门槛高,水运的话大部分地区水系也不是很发达,道路运输就是一个兜底运输。目前我们国家确实在道路运输方面管理比较粗放,短小弱的现状还是普遍存在,也给我们道路运输增加了很大的压力,包括航管部门管理的压力。

    危化这是去年调研时各种运输方式的比例,道路运输承担了很大一部分化工品运输的任务,但是从整个货运行业来看市场规模还是普遍不大,整个车辆包括挂车也就57.5万。基本上按千亿头算的话是37.5%,其中50%是罐车,罐车比例是比较高的。现在都是使用电子运单。

          现在这个行业管理,大家都清楚危险化学品和道路运输都是安全生产管理重要的领域,但是从整个行业发展的角度来看,不能一味要求安全,企业要加强安全管理实际上也是为了促进我们企业规范化和专业化,不是说要把企业管死。

          我们这几年也是从完善管理体系、提高技术装备水平,促进运输企业规模化和专业化,通过信息化创新一些新型的监管方式提升整个行业管理能力。另外我们还是从放管服落实国家政策和降本增效,从许可、通行、豁免等等方面探索很多的促进企业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地。

          二、近期主要工作

          2018年我们发布了一个危险道路运输规则,七个部分七百多页,涉及到了从分类、包装容器要求包括托运还有装修、运输等,当时在相关的行业也产生了一定的反响。紧接着2019年底11月份联合应急管理等六个部门共同发布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办法》,我们通过这几个标准、法规、部门规章的发布可以看到,现在交通运输部对于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的理念和以前发生了变化。

          强化运输全链条全要素安全管理

          以前可能纯粹从部门的监管职责角度出发,从系统、运输链、供应链的角度来看待一些问题,有些问题并不是说交通运输部门一家可以解决的,我们可以积极和相关的部门去协调,希望通过和监管合力达到系统化管理最优的理念。我们现在是从托运源头开始,装卸、运输、收货包括运输的生产要素、人、包装容器、车等等全方面的管理。

          强化参与各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另外实现管理精细化。在强调主体责任落实的时候把主体责任更加细化,除了原来的托运、承运、收货以外我们还细分了装货、充装包括卸货。其实还包括后面介绍到相关的第三方机构,比如说关检机构,所以我们也是联合了相关的部委加强了检验机构的管理。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未来管理的趋势注重事中、事后监管,并且我们后面也会介绍到,现在修订相关法规条例、部门规章的时候要加强退出机制的建设,完善我们分类、分级、动态评估等等一些管理。

          我这里不详细的介绍安全管理办法这些规章,对这几个部门规章里发生重大变化的几个制度总结了一下。

          希望补齐两个短板:

          (1)托运环节。

          在我们原来的危化条例,在现有的危规里都对托运人提出了要求,包括要落实正确的分类、确定正确的英文编号、要进行妥善的包装,设计相应的标志、标记等等。但是一直以来落实得不是很好,所以我们在联合相关部委发布安全管理办法的时候希望通过托运清单的制度,能够对相关托运人的要求落实下来。

          (2)装货

          因为在装货环节我们多次出现了一些事故,所以在事故调查的时候这个责任是托运人的责任还是运输企业的责任,有的时候不是很清楚,我们要加强精细化管理,所以无论从事装卸环节是危险化运生产企业、经营企业还是运输企业,甚至是港口经营人,只要从事装卸这个业务角色就是装货人,就要落实好办法里面的“五必查”,对相应的证件有效性进行查询、对罐体的介质相容性进行核实、对运单和装货信息进行核实,不能超载等要求。

          托运、装卸是指道路运输,从源头来看,也是道路运输的一个源头。如果在港口从事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的,在相应的充装和装载的记录也要落实好。在当时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贯彻实施的通知里也明确写到了,而且征求了部里意见,部里水运局也是同意的。

          第一个短板就是源头托运充装,第二个就是贯彻问题检验,通过我们对以往事故来看,罐体检验机构把关不严、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非常严重,为了不让罐体把关不严外的因素影响到运输本身的安全,所以在安全管理办法当中我们增加了由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同交通运输部门共同发布罐检机构的名录,并且实现动态管理。如果发现有造假、审核不严的问题肯定要把它从名单当中剔除出去,包括今年出的《刑法》里对这一部分内容也加大了法则。

          从安全管理办法发布之后,现在目前还没有发布关检机构的名录,也有很多的企业打电话咨询我们,这个名录我们后面任老师会介绍罐体治理方案,这个方案正式印发之后,同步会发到罐检机构的名录。我们在安全管理办法里面对这个罐检要求进行了一个细化,要求它罐车车辆检验要有车辆检验合格证书,包括合格证书的内容,在新的危规里,罐车的检验合格证书也是一个年审必备的条件和要求。

          另外除了罐车、罐体以外我们还增加了可移动罐柜的要求,因为原来道路运输上使用可移动罐柜非常少,但是随着现在经济的发展包括多车联运的发展,这个比例可能会越来越大,如果使用可移动罐柜、柜箱来运输也要取得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机构取得检验合格证书。

          2.健全两项制度

          这个是补齐两个短板,我们还是创新了建立两项制度:

          运单管理制度

          在座有一些是危货道路运输企业,这个运单使用过程当中有一些执法不统一的问题。但2018年其实我们就在陕西、四川、北京等六个省市进行了试点,通过试点来看它发挥的效用还是更大的,对于我们整个以运单为载体,把整个运输信息的传递,现在是使用电子运单,通过电子运单系统的管理把我们危规里面要求司机进行出车进行检查等等一些要求,我们可以同步到要求企业落实,一定的程度上规提高了企业规范化管理的能力。

          豁免制度

          我们安全管理办法2019年底才发,去年是因为疫情可能宣贯程度也不够,很多运输企业对承运豁免的货物还有很多的疑虑,所以制度执行得也不是特别好。这个豁免是一个特别好的政策,原来我们其实也有豁免政策,但是针对个别物品,比如说限量瓶装二氧化碳,低危气体,还有潮湿棉花,单独发了几个文件,但是这一次豁免范围就扩大了很多。所以我们把《危险货物道路规则》里面,把所有危险货物运输的机制都豁免了,你可以使用普通货物、车辆,使用驾驶员也是普通货物运输的驾驶员,押运员也不需要配备,所有零点到六点的危货车辆的限行要求也不需要执行,从运输效率上给运输企业进行了一个极了达到的提高。

          因为这制度比较新,具体的实施确实在我们安全办法里面写得不是很明确,为了更好指导运输企业了解这个制度,我们组织了部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组的相关专家,编制了危险货物运输指南,这是今年年初发布的,里面对如何进行承运给了一个很详细的指导。我简单的和大家强调一下,我们把它视同为普通货物进行运输,只是豁免了资质和可以不用贴标志和标记,但是运单、单据还是要求的,但是运单的格式简单了很多。

          为什么可以豁免?因为它的前面还是危险货物,还是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但是如果它的包装满足了相应的技术要求,包装是完好的,可以确保运输过程中安全,我们要求托运人要进行包装的检测,委托第三方也可以,自己做检测也可以。如果自己做检测的话要出一个声明,然后把这个声明给到运输企业,也要随车携带备查。大家有兴趣的话可以购买这个指南进行详细的解读。

          3.车辆标准化管理

    第三个就是车型标准化管理,这也是为了落实2018年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方案,包括其他的一些环保方面的要求,未来会把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的车型固定为这六种车型,并且未来道路运输证上也会标注相应的车型,大家也注意到从今年1月1日开始我们实行了达标管理,所有的车型都要录入部里的达标车型的系统,没有在系统里面是不能给上道路运输证的。

          4.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第四个重点的工作就是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这一个就是落实《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要求道路运输企业要配两类人员并且加强考核。这个文件在去年部里面都发过的。然后就是相关的从业人员,在《安全管理办法》里也是有要求,只是要求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和定期安全教育,具体的细化的要求没有很明确,所以我们相应的后面会把它具体的要求明确了。

          5.建立协同监管机制

          第五个就是前面说到,未来重点方向就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一些要建立协同的监管机制,协同监管就是和相关的行业内的一个部门,主要目前来看就是和水运,水运局发的《深入整治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的通知》里面特别提到了,经港口装卸的道路运输危险货物托运人一定要提供托运清单,运输驾驶员提供运单,未来从信息要实现联动。现在只是要求提供就可以了,我们可以探索和相关的港口包括和部里的相关部门实现信息的对接。

          6.建设一套系统

          另外我们现在在去年发的落实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专项整治方案里面也进一步细化建立了和相关部门执法的协作机制。去年底建立了一个电子运单系统,这个可能未来也是通过信息化实现监管的手段。

          三、未来政策趋势

          第三部分就是介绍一下下一步今年包括明年这几年的重点工作。

          1.完善法规制度体系

          运输环节相关内容研究

          这也是去年比较重大的一个事件,危险化安全法,把危化条提升了,上升到了《安全法》,其实这个《安全法》公开征求了两次意见,第二次意见是专门新增了运输的章节,但是里面还是有很多问题,因为目前没有危险货物,只有危险化学品。所以我们也希望通过这个危险化学品可以把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的关系尽量理清楚。现在确实涉及到很多的问题是危险化学品但不是危险货物,很多行业管理部门按照危险货物进行处罚管理。另外里面有一些发现的问题,我们希望在化工基地包括化工园区、规划建设的时候能够同步考虑运输通道的建设问题,我们发现运输通道的建设可能没有受到相关的企业的重视。

          还有和相关部门的,比如说公共停车场的建设还有清洗基地等等建设的问题,包括和托运环节、装卸环节的衔接问题我们也都希望通过安全法能够进行一个解决。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第二个相应的制度完善是我们正在征求意见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规定》,这个规定现在还是在征求意见阶段,截止时间是5月1日,也希望大家能够积极的提出宝贵的意见。危规我们这一次修订是大修订,和以往比起来内容变化很多,一个是和安全管理办法进行了衔接,所有和其他环节衔接的内容我们都放在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里,公开征求意见里面也有修订说明,我就简单把几个方面的调整和大家报告一下。

          完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准入机制

          第一个就是企业准入,我们一定是要严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业是比较特殊,所以有强监管的内容我们也希望能给大家放开一些内容,在准入里面要求肯定是要提高的。包括增加了停车场地必要设施设备配备要求,完善了投保承运人责任险要求,企业经营规模根据企业资产规模、风险管控能力级事故赔付能力等综合评定。

          车辆准入管理,特别是对罐车罐体的要求进行了细化,车辆承诺期从一年缩短为180天,车辆的配备装置除了卫星定位监控以外还增加了智能视频,虽然交通运输部没有明确要求必须要安装视频监控装置,但是各个省现在可能都开始开展了这项工作。车辆结构类型就刚才我说的车型标准化,六种车型未来我们会标注在道路运输证上,未来道路运输证上不标具体的介质,只标具体的介质见罐体监测报告,可运输的介质可能会放开。

    从业人员准入条件及考核要求。对于从业人员的要求,因为罐式运输的专业性还是很强的,除了剧毒化学品、爆炸品运输之外还增加一类特别标注罐式运输。

          强化罐式车辆的运输管理

          因为刚才也有提到,我们现在一半的车辆都是罐式车,现在罐式车的问题也很多,所以我们结合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下个月会发布常压罐车整治方案,把一些要求会固化到罐式车辆管理要求当中。

          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

          第三个大的有变化的方面就是从业人员培训。我们已经有相关文件要求,在危规里面我们也同步把它固化进去,还有一个就是从业人员的岗前安全教育和定期安全教育,不仅限于发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还包括企业调度人员,另外培训的形式我们也进行了明确。

          优化货物混合装载管理制度

          第四部分优化了混合装载的管理制度,以前是不允许混合装载的,虽然说617里面有混装表,但是毕竟是推荐性标准没有完全实施,所以我们按照617的混装表完全放开幅度是会比较大,我们先开一个小口子,有一些不具有高风险性的可能考虑会把它和混合装载的要求要放开。

          实行分类分级监管

          还有就是分类分级监管,就是加强事中事后。我们有质量考核管理办法,但现在质量考核管理办法大部分还是针对于静态的数据,未来随着相关信息化的采集,能采集的数据比较多,我们会考虑开展安全运营、通过动态数据的采集进行实时的考核,根据企业的考核进行分类监管。比如说按你检查的次数是否可以新增车辆等等未来都会给你和企业考核的等级相关。

          强化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强化监管执法队伍的建设,我们也是落实国务院相关要求,现在都成立了综合执法大队,我们把综合执法人员专业知识培训提上日程,也要进行考核,不考核也不能上岗。另外,为了解决我们现在各个省执法尺度不一,不规范的问题,我们会在危规发布之后制订统一的路检、路查清单和企业安全检查清单。

          完善企业处罚和退出机制

          最后,要完善企业处罚和退出机制,要加大企业违法成本,有一些运输企业对法规研究得也是比较专业,现在有这样的问题,前面有规定后面没有处罚,所以给了大家一定的逃脱的借口,我们现在会针对前面的规定全面设定相应的法则,情节严重会直接吊销,未来可能会加强这方面的力度。

          2.完善标准体系

          这是相关的法规制度,在标准方面我们这两年主要的工作就是要修订完善13392,就是标志牌的标准。这个标准其实去年也是对外公开征求意见了,我们还要相应的修订国标。主要的变动是把标志灯去掉,增加矩形标志牌,矩形标志牌是挂在车辆的前后,并且可以采用抽拉的方式,如果是空车或者运普货的话,可以把牌直接抽取掉,相关的管理也希望和国际进一步的接轨,包括我们新增了危害环境物质标记和高温物质标记,管理更加专业。

          3.启动两项专项整治

          第三大重大的工作就是开展两项专项整治:

          罐车治理工作

          这个工作非常重要可能对大家的影响也很大,前期我们已经启动了一些工作,要求运输企业把罐车录入到信息系统里,大家都已经相应的录入了。我们是为了摸排底数,正式的罐车治理方案启动之后就正式开展这项治理工作,时间是18个月。

          对挂靠行为进行集中清理

          这也是去年部里发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集中整治工作的一个通知,里面对挂靠标准定义也是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今年到6月底是我们整治工作结束时间,我们要在这个期间对挂靠等行为进行集中的清理,落实运输企业的主体责任。

          4.强化信息化监管能力

          最后要进一步强化信息化监管能力,现在电子运单已经实现了跨省查询、部省联动。因为刚刚使用我们会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功能,包括对行业管理部门,很多现在都提出了是不是可以直接实时查询在本辖区的外地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的电子运单信息,但是它的信息一定是基本的货物信息。还有就是危规,我们下一步会取消异地经营备案要求,如果取消了异地经营备案,长期在外地运营的车辆如何监管,这也是需要通过信息化的手段进一步加强,所以这些在后续也是要不断的完善。